江苏海事局第08100104期海船船员适任考(2010年1月第二期)定于2010年1月19日―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江心洲船员无纸化考场位于江心洲街道长江28号,详细地址及交通情况见(江心州位置图)
二、考试时间(详细请见考试科目安排表)
三、参考人员名单(详细请见参考名单)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自1月14日起可到江苏海事局政务大厅(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本期考试各科目时间安排与往期有所变化,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2、考生必须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等)进入考场(补考考生还需带专业证书或者适任证书或者海员证,即中国海事局所发的任何一本证书)。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3、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补考船员在申考成功后60天内不能再次申请同一科目考试,请广大考生珍惜考试机会,并请相互转告考试信息。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