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办[2009]552号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江苏海事局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要求,为加强江苏片区航运公司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管理,强化审核工作的计划性,合理安排审核任务和调派审核员,确保2010年度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印发《江苏片区2010年度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以下简称《审核计划》,详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辖区已建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上网查阅下载《审核计划》(江苏海事局网站首页-公共服务-审核服务),并要求航运公司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适时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计划》是我局根据片区年度公司审核工作量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情况,统筹考虑审核人员资源配置后制定的,计划安排的审核时间一般不允许变动,如航运公司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审核时间的,应在月度审核计划制定前(审核前一个月的18号之前)向当地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 三、鉴于2010年需要安排代表船审核的公司很多,船舶中间审核任务繁重,公司应尽早在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审核计划》明确需要审核代表船的公司,应在递交公司审核申请后及时提交代表船动态,以便合理安排审核时间,代表船审核可与公司船舶初次、中间、换证审核一并进行。 四、我局根据航运公司的申请和年度计划制定月审核计划,合理安排具体审核时间,月度审核计划每月底在江苏海事局网站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片区2010年度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的通知》原文 2、2010年度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