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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监管专栏政策法规\信息交流
关于报送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知
苏海事函[2008]3号
各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
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监管与服务的实施意见》(苏海事[2007]477号),请各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2007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我局,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与完善情况;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五)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和安全检查与考核情况;
(七)发生的险情、事故及其处置情况;
(八)船舶滞留情况;
(九)好的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  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一)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二)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保障措施和针对存在问题
制定的纠正措施。
三、  对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在报送上述材料的同时填报《江苏省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信息登记表》(附件1)、《江苏省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事故报表(2007年)》(附件2)。
联系部门:江苏海事局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船舶处),联系人:凌人渊,联系电话:025-83520195,传真:83279613,电子邮箱:dqb@js-msa.gov.cn  (注:-为中横杠),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邮政编码:210009 。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信息登记表》
附件2:《江苏省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事故报表》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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