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绿色通道船舶核准前公告
“绿色通道”船舶核准前公示(8)
局属各单位:
下列八艘集装箱船进入“绿色通道”的申请已经太仓海事处受理和核查后报我局。请各单位核查这些船舶近12个月内有无发生“绿色通道”准入条件第4、5项中所指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在一周内告知江苏海事局船舶处(联系电话:025-83279604,传真:025-83279630)。
公示船舶名单:盛达01、盛达88、宝航2、豫长虹集188、
皖宏远118、兴安太6188、皖通达366、豫周集09
特此公示。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江苏海事局 地址:南京北京西路1号消防大厦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
建议使用 IE 5.0 以上,分辨率 1024*768 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