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专题绿色通道船舶核准前公告
“绿色通道”船舶核准前公示1
“绿色通道”船舶核准前公示
 
各局、处:
下列集装箱船进入“绿色通道”的申请已经南京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和初步核查后上报我局。请各局、处核查这些船舶近一年内有无违法行为和事故记录,如发现,立即告知局船舶处。一周内无反馈,我局将准予这些船舶进入“绿色通道”。
武家嘴1007,集海顺,宁武机181,集海江,自航30
 
特此公示。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版权所有:江苏海事局 地址:南京北京西路1号消防大厦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
建议使用 IE 5.0 以上,分辨率 1024*768 浏览本网站